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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有保障蓄电池回收处理利用

发布时间:2021-06-20 00:48:48
河南有保障蓄电池回收处理利用

据环保部介绍,新版名录发布前沿用的是2008年版的名录。就2008年版的名录,环保部认为,随着我国危有保障蓄电池回收处理利用的深入及“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2008年版名录已不能满足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亟待修订完善。根据新版名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有保障蓄电池回收处理利用的;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物质均列入了新版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指出,本次修订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其中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新版名录将原名录表述有歧义且需要鉴别的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和HW44含多氯苯并二恶英废物删除,增加了HW50废催化剂。而新增加的117种危险废物主要是对HW11精蒸馏残渣和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进行了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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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新版名录以实现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千差万别,污染特性差异大大,采用单一的管理手段难以达到有效控制污染的目的。”这位负责人认为,蓄电池回收处理利用应以环境风险控制为原则,采用全过程控制和分类管理手段达到防止和抑制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他说,新版名录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它将作为后续名录修订的内容,逐步推动危险废物的精细化管理。这位负责人透露,随着我国在有保障蓄电池回收处理蓄电池回收处理特性的基础研究、鉴别等工作的逐步增强,环保部拟采取动态修订的方式,在时机成熟时择机启动名录及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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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危险废物要根据其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3.2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3.3居民生活、办公和第三产业产生的蓄电池回收处理利用(如废电池、废日光灯管等)应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分类收集提高其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源危险废物的回收网络。   3.4鼓励发展安全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鼓励发展各种形式的专用车辆,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安全可靠,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运输的管理规定进行蓄电池回收处理利用,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3.5 鼓励成立专业化的危险废物运输公司对危险废物实行专业化运输,运输车辆需有特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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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废旧锂电池处理企业还很少,该领域仍处于起步阶段。数据显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利用市场规模巨大:预计市场规模在2018年超过52亿元,2020年将超过100亿元,2022年将超过300亿元。也就是说,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不仅是环保所需,还有着不小的经济效益。相关机构预计,蓄电池回收处理利用市场即将开始爆发。国家早已把废铅蓄电池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并在2012年发布《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规定采用落后工艺和含镉超过0.002%的电池企业应于2013年底进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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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于2019年再次启动修订,与上次修订(2016年)相差3年,修订频率显著加快,动态调整的思路进一步清晰。二是国家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管理系统应用进一步深化,基本形成全国一张网,为蓄电池回收处理利用跨区域转移审批、监管和省域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作打下基础。三是标准规范相继修订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发布实施,对鉴别对象不明确、采样方法不具体、判定规则不够合理等不足之处进行了修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HJ 1038-2019)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发布实施,为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指南。四是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长江经济带“清废行动”连续实施了二年,组织开展了蓄电池回收处理利用工作,2019年9-12月期间对化工园区、行业产废单位和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风险进行了全方面排查。